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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11 舜网-济南时报

  3月1日下午,中国社科院发布《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后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9成为男性。

  《报告》调查表明,在城市家庭的婚姻冲突中,丈夫动手比例,几个月一次的占24%,一个月一次的占1.4%,一个月几次的占1.1%,每周一次的占0.4%,每周几次的占0.5%。《
报告》调查指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 42.1%的城市丈夫、60.2%的农村丈夫承认,在夫妻冲突中,他们会谩骂妻子。17.2%的城市丈夫、21.9%的农村丈夫承认,在冲突中,他们会对妻子使用暴力。而中国7大城市的家庭中,丈夫对妻子动武的比率分别为:南京17.19%、哈尔滨15.22%、兰州13.21%、成都9.36%、北京9.32%、上海8.54%、广州6.71%。有关人士将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列为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首位。

  研究认为,虐妻现象的存在与中国现存的夫权制家庭制度和不平等的两性关系有密切关系,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男性对女性控制欲强。而婚姻质量不高,夫妻之间缺乏正常的沟通和解决冲突的方法,男性社会地位、文化水平低,或者有早年的受虐经历都成为家庭暴力的诱因。此外,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容忍,缺乏应有的社会支持也纵容和助长了虐妻现象的存在。

  目前,家庭暴力已不再是一个人的私事,而成为社会共同的关注,正在由“私域”向“公域”转变。《报告》建议,由于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应该出台专门的中国反对家庭暴力法,从法律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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