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日前表示物权法草案还得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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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2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正在准备就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等提出议案。日前,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法律的起草、审议工作,比如物权法草案,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包括制定物权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监督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
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在有的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这是正常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做好对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