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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起了争执 工商积极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本报2月25日刊登的《暂扣货物不开手续,货物转移也未通知?货主质疑工商所做法》一文,引起了合肥市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该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查核实。

  据合肥市瑶海工商分局有关同志介绍:2005年12月3日,合肥市经营户史福成从代理商曹明刚处购买了48件木地板,史在销售中发现木地板存在霉点和裂纹等情况。史于12月5日向合肥市12315投诉。12月7日,12315中心派人实地调查,投诉情况属实。12月16日,123
15中心与瑶海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曹明刚的仓库检查,未发现同类产品。

  随后,12315中心决定由辖区瑶海工商分局城东工商所先对买卖纠纷进行调解。史于12月25日将48件木地板送至城东工商所接受调解处理,工商所的沈川等同志负责接待了他们。经多次协调,直到2006年1月12日,双方在城东工商所的调解下,达成了解除《总经销合同书》的协议,曹退还了部分货款。后因史又要求曹退还余款,并要求工商部门对曹经销涉嫌质量问题木地板行为进行查处,导致城东工商所的调解没有成功。后史又多次投诉,12315中心决定暂停调解,并将涉嫌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木地板违法行为交由合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调查处理。2006年1月24日史又将该批木地板运送至公平交易局。

  记者昨天联系此事的另一方当事人史福成,史说曹明刚还有一部分货款没有付清。

  合肥市瑶海工商分局介绍说:曹明刚反映的是一起买卖纠纷,无需实施货物暂扣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合肥市工商局领导已指令公平交易局三大队尽快调查此案。该局也表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力求通过热情服务和依法行政,确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杨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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