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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吃药品回扣两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33 辽沈晚报

  本报葫芦岛消息(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 为快速“发家致富”,葫芦岛市某医院医生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不到2年时间内,给患者开带有回扣的药品,从中收取供药企业人员2万余元的回扣款。记者昨日获悉,这名医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今年42岁的马某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3月17日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马某在担任葫芦岛市某医院外科副主任期间,通过同学结识了供药人员杨某。为
促进销售,杨某对马某表示,进他们厂家指定的药品可以得到回扣,马某同意后,于2003年4月至2005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给患者开药时,开有回扣的药品,从中收取供药人员杨某的回扣款2.0368万元。法院因此判决马某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感谢张连弟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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