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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要通知家人法官认为属误导公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03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1日消息“嫖娼被抓要通知家人和老婆?”广东法官何向东认为这是对法律的误解,属于对公众的误导。

  何向东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这是该法中可以找到的警察应当“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的依据。这样的话,如果“卖淫嫖娼违法人员”都将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时,警察就要通知其家人。

  对“卖淫嫖娼者被抓”是否要通知“家人”,法律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一律”都要通知“家人”,而将这样的规定解释为“卖淫嫖娼者被抓一律通知家人”显然是片面的,对公众学习普及新法也会产生误导作用。像“嫖娼者被抓要通知老婆”,就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种误解。而这种误解对公众来说,显然是有害无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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