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类机动车不能进行年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03 重庆晨报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李澜实习生张莹)我市百多万辆机动车今日起开始年审。市交警总队昨发出通知称,没有完清路桥通行年费及交通违法记录尚未处理等4种车辆将不得进行年审。

  市交警总队称,此次检审范围包括已注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应参加定期检审的机动车辆;检审时间是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月份参加检审。主城区内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
到主城区任何一家具备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的摩托车检测站检测。

  同时,市交警总队还强调以下四类机动车不得进行年审:一、在主城九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动车车主住所地在主城9区的机动车,如果没有完清路桥通行年费,不得参加检审,须补缴年费。

  二、有交通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不得参加检审,须缴纳完所有罚款或接受其它处罚。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改色或改变主要技术参数的机动车,须恢复“原形”才可年审。

  四、“大吨小标”、超限半挂车辆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也不能参加年审。

  另外,市交警总队还公布了30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名单,详情可查询市交警总队网站(www.cqjg.gov.cn)。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