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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官司学校上诉又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前闻后续

  全国首例教案官司就要盖棺论定了:一审败诉后,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提起上诉,昨日,该校又向重庆市高院申请撤诉。校方明确表示“不再争论此事”。胜券在握的高老师表示,将把已拿到手的5000元赔偿金全部捐献给西南政法大学的贫困学生。

  去年12月13日,在经历了3年多、7次上法庭后,高丽娅老师终于迎来了期盼的一天:重庆市一中院以私自处分老师教案行为侵犯著作权为由,判决南岸区四公里小学赔偿其5000元。该小学不服,向市高院提起上诉,市高院依法受理了此案。但不知何故,前几天,该小学又托人将5000元赔偿金送到了高老师手里,并表示“不再争论此事”。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公里小学已向市高院申请撤诉,并获得了批准。今日,双方的代理律师将领取裁定书。昨晚9时许,高丽娅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法院主张教案有著作权是对教师辛勤劳动的充分肯定。”她表示,打这场官司并不是为了钱,她要把5000元赔偿金全部捐给西南政法大学的贫困学生,鼓励他们努力学好法律知识。

  新闻背景

  1990年1月到2002年初,南岸区四公里小学语文教师高丽娅共交给学校48本教案。2002年4月,因撰写教学论文需要,高向学校提出退还教案,但学校仅退了4本,其余44本已被学校销毁或变卖。高认为,学校私自处分教案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遂以侵犯教案所有权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被法院驳回。

  经过3年奔波,几次上诉,高连输官司。2005年9月7日,高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学校,索赔6000元。该案受到央视等上百家媒体的关注,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教案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学校随意处分导致作品灭失,侵犯了高的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其赔偿5000元。

  记者徐建实习生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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