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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审检测站就近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检测站名单可登录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www.cqjg.gov.cn)查询

  昨日,重庆市交警总队宣布,今年重庆市机动车检审和驾驶人审验换证工作正式开展,车主和驾驶员请按规定到相关地点办理手续。

  车辆检审分月份进行

  按规定,机动车按注册登记月份参加检审,但2005年未参加检审且符合“每两年检审一次”条件的机动车仍按号牌尾数对应的月份参加检审。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审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审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审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审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审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审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审1次;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4年以内每2年检审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审1次;其它机动车每年检审1次。

  30个检测站方便检审

  除因超重、超大尺寸等原因不能上线检验的车辆外,其他所有汽车都必须到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站检验。今年,重庆市交警总队推出了30个检测站,方便市民就近检验,检测站名单可登录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www.cqjg.gov.cn)查询。车主凭检测站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到车辆档案所属地车管分所、车管站或车管所

  派驻检测站的办理点办理车辆检审手续,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主城区内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到主城区任何一家具备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的摩托车检测站检测。远郊区县摩托车检测站承担本辖区内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无摩托车检测站的,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交警支(大)队负责。

  异地车检审凭委托通知

  重庆籍车辆委托市外车辆管理部门核发检审合格标志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书面申请,向机动车档案所在地的车管分所申请办理。

  市外车辆委托重庆市车辆管理部门核发检审合格标志的,申请人提供登记地车管所出具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审合格标志的通知》、档案比对核查意见、有效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向车管分所提出申请。

  记者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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