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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回报”骗子诱饵专钓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在红星路步行街举行“经济犯罪举报”宣传日活动,百余市民前往进行了咨询和报案。现场展板上,一个个骗局让人触目惊心。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杨和平表示,经侦部门将把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公司、企业的报案、咨询做到24小时受理,对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

  典型个案

  求高回报老人血本难归

  “他们说搞集资做胶囊生意,普通市民也可以入股,5个月内返还本金,10个月后分发红利,收益高达40%。”2004年初,艾婆婆听信别人宣传投了3500元。一个月后,她拿到了500元“红利”,于是又投了7000元,第二个月拿到了1500元“红利”。就在她暗喜之时,这家公司却“垮”了,老板也逃了!在艾婆婆心痛的时候,另一公司的“宣传人员”刘某出现了。

  刘某告诉艾婆婆:“我们那个公司现在正在集资养蚂蚁,收益率是39.13%,只要你加入进来,你在这边的损失很快就能弥补。投资满一年之后,本金利息一并奉还!”艾婆婆游说女儿一起加入,共凑了44000元,一次性交给了刘某的公司。

  去年6月12日,艾婆婆兴冲冲地拿着当初签订的一大堆协议到公司要求还本付息时,对方发话了: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还不起!艾婆婆想:遭都遭那么多了,还是等等看,万一人家真的就还了钱呢?但是,三个月过去了,钱还没见到一分。艾婆婆这才想到向警方报案。经侦处的警官说,这个案件他们正在全力调查,但从以往类似案件的结果看,艾婆婆的钱恐怕是很难全数追回了。

  警方揭秘

  发放“红利”:羊毛出在羊身上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不法公司骗到群众的投资款后,根本没有用于任何生产经营。为诱骗更多的群众参与投资,他们往往用后期群众交付的投资款支付前期投资群众的“利息”,如此“滚雪球”,制造出公司“赢利”的假象,而群众得到的“红利”实际上还是自己的血汗钱。

  据调查,这些公司在收到投资者缴纳的款项后,往往迫不及待地按公司内部层级分赃。一般情况下,将其中的35%用于“业务开支”,剩下的65%除了少部分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利息”外,余下的则被主要犯罪嫌疑人挥霍、瓜分或是转移。当诈骗伎俩即将败露时,这些不法分子即作鸟兽散,卷款潜逃。

  骗子伪装:租高档楼“装实力”

  警方发现,这些公司大多是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成立的,证件、手续齐备,公司从业人员向群众介绍情况时,往往将这些资料予以展示,由此获取群众的信任。同时,这些公司还很注重塑造“实力雄厚、诚信经营”的形象,一般都租赁高档写字楼,装饰豪华,办公现代化,投资者很容易被其表面现象蒙蔽,对其实力和诚信度深信不疑。

  尽管这些涉案公司一般都经过合法注册,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别是主要嫌疑人的身份一般都是虚假的。他们要么直接伪造身份证,要么利用他人的身份证通过中介机构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如四川鑫得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竟是下岗多年的工人和长期瘫痪在床的病人。骗子掩盖真实身份的主要目的,就是在案发后逃避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示

  骗子撒“诱饵”专盯老人

  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杨和平指出,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肆宣传的“高回报、低风险”投资都是子虚乌有,所谓的“高回报”只是不法分子编造的谎言。

  据统计,在这类案件的被骗者中,老年人占了很大的比例,部分案件甚至达到70%-80%。这些老年人辛苦了大半生,手中大多有些积蓄,急于寻找能有较高回报的投资渠道。犯罪嫌疑人抓住他们的这种心理,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不强的弱点,许以高额回报,施以小恩小惠,引诱他们“投资入股”。

  有的骗子在小区内摆摊设点、免费试用产品,或是组织老年人“联谊”,免费听课、参观,在活动现场兑现“红利”,先让老人们尝到甜头,再让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大肆进行极具煽动性的“高回报、高利率”宣传。

  警方提醒,上当受骗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尽可能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这类犯罪活动。举报电话:84437110。

  成公宣记者刘诚实习生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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