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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出国内首例“双抢”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06 深圳商报

  【本报东莞电】今后,东莞市民在马路上被抢,除了求助公安机关外,还可由保险公司为自己的损失“埋单”。近日,东莞一家保险公司特地为这种令老百姓头痛不已的街头犯罪行为开出保险单,该公司正式推出的“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也成为全国首例承保“双抢”犯罪行为所导致风险的险种。

  据介绍,这种“双抢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市民因遭受抢夺、抢劫行为而引起的财产
损失,承保物品包括金银首饰、手机和手提电脑。用户在购买了这类险种后,如果不幸发生保险事故,经过案发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出具证明,在一个月内未破案的,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在赔偿限额内向客户赔付。尽管保险公司承诺,只需缴纳50元保险费,就可获得年度累计赔偿限额高达3万元的保险保障。但还是规定了投保家庭的每一个适龄成员的每一次赔偿限额,其中,金银首饰最高为2000元,手机为1000元,手提电脑也仅有2000元。这种较低赔偿限额的“不完全赔付”特点也使得该“双抢险”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此外,保险公司还将客户在长途或者跨省运输工具上被抢的情况,归入了责任免除范围内。但是在市区内的公交车上被抢时,还是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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