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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荣获“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06 深圳商报

  【本报讯】罗湖区教育部门把好“收、管、用”三环节,做到“阳光收费”。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等七部门作出决定,授予罗湖区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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