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海鲜霸”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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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06 深圳商报 | |||||||||
扫黑除恶出重拳 东门“海鲜霸”昨被执行死刑 深圳商报记者包力于瀛通讯员李汝健
【本报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刚刚拉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轰动全国的深圳东门“海鲜霸”涉黑案终审判决。纠集多人横行深圳东门、布吉、罗芳三个海鲜批发市场,以恐吓、殴打为手段强收保护费的东门“海鲜霸”陈克庚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并于昨天被执行死刑。这也是广东省首宗因涉黑罪而被处极刑的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间,陈克庚为了收取深圳市东门、布吉、罗芳三个海鲜批发市场海鲜经营者的“保护费”,纠集了王如昌、黄燕添、黄汉秦和卓展雄(另案处理)等骨干成员,并在此基础上以每月发工资的形式长期雇请王如群、刘建深、卢玉宣、李太城和肖爽、张龙、黄南、卢松申、卢龙、范木岗、唐天河(均另案处理)等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在陈克庚的领导和黄燕添、黄汉秦、卓展雄等的指挥下,以恐吓、殴打等手段对东门、布吉、罗芳三个海鲜批发市场实行控制,通过强行收取元贝、花甲、河虾等海鲜经营者“保护费”的方式敲诈勒索人民币100多万元,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以此作为发工资和奖金的资金。该组织对拒不交“保护费”的经营者,采用殴打的方式进行逼迫,先后共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五次,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多人轻伤,造成东门、布吉、罗芳三个海鲜批发市场行业混乱,海鲜经营者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据悉,深圳也将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打掉一批涉黑犯罪组织、恶势力团伙和其他重大犯罪集团;对“行业霸”、“黑衣人”等实行“重兵围剿”,露头就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