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市长办公家具不得超过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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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3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南京3月1日电(都怡文 记者 郁进东)处长办公桌每套不超过1000元,局长的笔记本电脑不能超过1.4万元,市长办公室1.5万元要全部配齐办公家具……这是南京市上月出台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试行)》中的规定。 记者从这一标准中获悉,市级领导办公室全部家当加起来不能超过1.5万元配备,包括办公桌椅、桌前椅、沙发茶几、书柜、衣柜、保密柜、电视柜等。而局级领导的办公室,
对于处级及处级以下领导的办公室,规定办公桌椅每人一套,每套不超过1000元;普通椅每房间3张,每张不超过150元;文件柜1~2个,每个不超过800元;处级领导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配置沙发,每套不超过1500元。 对于机关办公室装修,规定明确要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装修费用不能超过450元。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包括80平方米)的小会议室,每平方米装修费用不超过500元。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中、大型会议室,每平方米装修费用不超过450元。 在办公用品方面,《标准》也有详细的规定。如台式电脑每台的标准不超过6500元;笔记本电脑,局级以上(含局级)干部每台不得超过1.4万元,其余人员每台标准不超过1.2万元。每台电脑的使用年限均为6年以上。 据了解,《标准》制定前,南京曾对各部门的装修花费进行过调查统计,同时还专门到其他城市“取经”,最后出台的标准属“中等偏下”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