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将适时提请审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正在准备就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等提出议案。日前,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法律的起草、审议工作和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在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审议制定物权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下一步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工作有什么考虑”时,该负责人说,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社会各
新闻链接 北大教授:《物权法》草案违宪 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并广泛征求意见。该草案一度有望列入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审议议程。但是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在网上发表的一封公开信“打断”了这一“安排”。这封名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称,《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草案废除了宪法和民法通则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最核心条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讲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这样形成的,不是劳动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