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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将适时提请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正在准备就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等提出议案。日前,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法律的起草、审议工作和法规备案审查工作,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在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审议制定物权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下一步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工作有什么考虑”时,该负责人说,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社会各
界都很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人民群众的意见11500余件。从征求意见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在有的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这是正常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做好对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一是,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是,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三是,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目前正在抓紧工作。(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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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教授:《物权法》草案违宪

  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并广泛征求意见。该草案一度有望列入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审议议程。但是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在网上发表的一封公开信“打断”了这一“安排”。这封名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称,《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草案废除了宪法和民法通则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最核心条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讲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这样形成的,不是劳动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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