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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娱乐城“老实”小歌舞厅“放肆”(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58 每日新报

  看到镜头,一家无证歌舞厅的经营者蒙住自己的脸。新报记者赵建伟摄

  新报讯【记者王月】昨天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为配合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本市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会同各区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队伍,从昨晚开始,对全市文化娱乐市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首先对“东方之珠”、“金永 KTV”、“瀚金佰 KTV”等 20余家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向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条例,虽然有的娱乐场所涉及“超时”的广告还没来得及撤下,但负责人表示从 3月 1日起已经调整了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同时,执法人员希望这些娱乐场所在凌晨 2: 00后要关闭所有的霓虹灯。

  昨晚,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了位于河西区、和平区的多家小型歌舞厅,发现其中相当一部分歌舞厅都属于无证经营。在河西区郁江道金吉特歌厅,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出示工商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歌厅经理推托老板不在,有关手续一概不清楚。在位于河西区新会道的鑫淼演艺厅和枫林路的天益歌厅内,歌厅老板也承认了自己是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分别向无证经营的经营者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

  除了无证经营外,其硬件设施也存在许多缺陷。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条例》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而事实上,检查中我们看到的一些无证经营歌舞厅不远处就是居民楼。室内灯光昏暗,只有靠银幕上的光线才能勉强看清大厅的布置,出入口没有明显标志,更不具备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包间的门为实木,根本没有玻璃。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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