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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可免受拘留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03 潇湘晨报

  案例:一女顾客在一餐馆厕所内方便,李某竟在相邻的蹲厕内将带摄像头的手机对准了她。随后,年仅17岁的李某被扭送到派出所。根据李的交代和事主的证言,警方认为李虽属初犯,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遂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3天的处罚。

  新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
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龚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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