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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被“通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55 沈阳今报

  

女子用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被“通缉”

  一名时髦妇女微笑地怀抱小猫

  

女子用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被“通缉”

  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

  

女子用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被“通缉”

  高跟鞋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近日,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从图片上看,杀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一些网民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

  残忍杀猫场景由一组图片组成。大致顺序是,先是一名时髦中年妇女微笑地怀抱可爱的小猫,接着该妇女将小猫放到地上轻柔抚摩,接着她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小猫吃惊绝望地回头,最后是小猫脑袋被踩碎死去。

  记者调查发现,该组图片首先发布在某网里的原创作品栏目中,一经刊发就引发网民极度愤怒。一些网民自发地将该妇女的照片制成“通缉令”,发动大家寻找凶手。有网民根据图片背景推测:“据说是杭州的,有没有人知道是杭州的哪里?”

  上传这种图片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回答:如果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或者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不太严重、构不成犯罪的,则应当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如果属于此类案件的话,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但是我国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虐杀流浪猫并不是违法行为。而且恐怖照片也不是淫秽物品。据《北京晨报》

  点睛

  谴责当然是必要的,但谴责和唾骂能否杜绝虐待动物?估计大伙心里也没底。不然,硫酸泼熊、虐猫杀猫的恶行不会一单接一单。那么,到底该如何保护这些被人类视为朋友的动物呢?我认为,救动物首先要从“救”人开始。只有拯救人的心灵,才能最终避免动物被虐待。

  一些病人虐待动物是因为他遭受了比他强有力者的侮辱,但因不敢反抗而转嫁到动物身上,动物对他没有反抗能力。港剧《购物狂》就暗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都市人都存在心理疾病,于是在行动上表现出“购物狂”之类心理病态。同情杀猫女郎,不是纵容杀戮,而是“治病救人”。只有救了人,方可拯救千千万万只猫。

  链接

  清华学生刘海洋伤熊事件:2002年1月29日、2月23日,清华大学机电系四年级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用火碱、硫酸将北京动物园的五只熊烧伤,其中一头黑熊双目失明。

  复旦研究生虐猫事件:2005年12月6日,上海媒体披露这个名叫 YuhZLL的网友是复旦研究生,今年下半年开始,已经先后领养了近20只小猫,都被虐待致死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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