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养老院可获政府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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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23 无锡日报 | |||||||||
市级财政今年起将在预算内安排资金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进行相应资助,同时各区级财政也将按不少于20%的比例予以配套,每家养老机构的补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补助资金被要求必须用于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完善,且设施投入运行后,5年内不得改变养老福利服务性质。
本报讯昨天,市财政局有关人士透露牶今后利用民间资金兴办养老院,将能获得政府财政给予的补贴,最高补助额度可以达到50万元。 目前,无锡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5.39万人,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社会化养老的需求日益增长。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我市决定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进行资金扶持。根据有关政策,我市市级财政今年起将在预算内安排资金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进行相应资助,同时各区级财政也将按不少于20%的比例予以配套,每家养老机构的补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据介绍,补助资金被要求必须用于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完善,且设施投入运行后,5年内不得改变养老福利服务性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可以确保到2010年,全市养老床位不少于1.8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张,从而有效地缓解社会福利的供需矛盾。(百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