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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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电新华社昨天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一、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三、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四、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五、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
《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意见》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提出要切实搞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意见》要求,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