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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出台重大工程廉政承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赖玲)今后,凡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估价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廉政承诺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西安高新区最近出台了重大工程项目廉政承诺制度。

  据了解,这一制度覆盖的范围是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凡属此范围的项目,都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四点
:一是重大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新区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在工程管理、施工、安装和采购等过程中,确保各项廉政措施得到贯彻执行;三是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与总承包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工程项目廉政承诺书》;四是遵守中纪委、省市纪委和高新区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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