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时后逐一劝走客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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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是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昨晚警方联合文化管理部门兵分两路对部分娱乐场所进行了抽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目前有的娱乐场所“凌晨2时不进客,2时前进入的客人可以继续消费”的做法是违规行为,目前大多数经营者存在“别人不关我也不关”的想法。 现场 迪厅安检5分钟过一人
“嘀嘀嘀……”在糖果俱乐部的迪厅入口处,正在工作着的安检仪叫个不停。一位男顾客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掏出兜里的手机、钥匙,然后又摘掉手表。 检查人员发现,迪厅已经按照《条例》要求配备了手持安检仪。但记者估算发现,由于客人没有提前掏出金属物品,每个人通过时差不多用了5分钟。后面开始出现排队等候的人。针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及时提醒工作人员增加人手,增加设备。10分钟后,又有一名手持安检仪的安检人员上岗。 治安总队文管处副处长王天翔表示,条例实施后,不仅要求娱乐场所尽快落实,同时也需要广大顾客熟悉条例,配合检查,就像在机场主动配合安检一样。 娱乐场所 2时关门有难度 检查中,朝阳门钱柜KTV经理李荣华告诉记者,《条例》实施后,最大的改变就是只能营业到凌晨2时。目前,他们开始在2时起,派工作人员逐一进入包房向客人解释,劝客人们离场。“如果客人坚持不肯走,我们只能尽量解释。”他还表示,对于1时以后入场的客人将提前告之营业截止时间。 文化部门 将出细则配合法规 据文化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虽然新条例规定了娱乐场所凌晨2时必须停止营业,但目前很多娱乐场所采取的是凌晨2时关闭霓虹灯、谢绝新客人入内的做法,但对已经进店的客人却不好处理。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文化部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例如1时30分后禁止再入场,2时起停音响、允许客人将酒水饮料喝完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法规刚刚实施,这些方面尚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的理解和努力。 (图)昨晚民警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安全警示布告。本报记者 饶强摄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