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要经常性向社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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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8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今后本市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要实行预警提示制度,工地上的重大危险源都要向社会公示。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获悉的。 去年本市开复工面积达到1.4亿平方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工地已经成为我们城市中常见的一道风景。在为城市建造一幢幢崭新建筑的同时,工地的一些生产资料和设施设备也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建委今年将对易燃易爆物、大型塔吊等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和分布状况的同时,还将经常性地向社会公布这些重大危险源的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此外,本市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还要建立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认真分析和查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