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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罚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38 南方新闻网

  执法处罚难

  院长说,如果因为收费问题被关门,那么上海的民营医院差不多都该关门了

  在得知真相之后,两对愤怒的夫妇分别于去年10月和12月向虹口区法院起诉长江医院。在媒体先期将叶雨林案曝光之后,上海市卫生局去年曾单就此案进行调查。“我们非常重
视,至少去了四次医院,多达数十人次。可以说把它(长江医院)翻了个底。”上海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王彤对本报记者说。

  调查认定,长江医院在对叶浩魁夫妇的治疗属于“诊断不当”、“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

  据王彤介绍,在对长江医院的调查中,上海市卫生局还发现了其他问题,比如,处理医疗垃圾废弃物不当,放射设备的管理存在问题等。并分别给予长江医院罚款8000元及警告处分。“我们是按处罚上限执行的。”王彤称。

  不过,对于在叶浩魁夫妇治疗中出现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本身,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对长江医院进行处罚。对此王彤解释为“无法可依”。“我们在这方面处罚确实有困难,长江医院是一所赢利性的民营医院,按有关政策可以自行定价。”他说。

  据悉,由于属于“赢利性医院”,长江医院在收费项目上可以自行定价,而这些定价并没有上限,只需在物价部门备案即可。长江医院现任院长瞿菊芳承认,医院的同类收费项目要比公立医院高出不少,但这并不是长江医院一家的问题,

卫生部门应该对此作一点限制。

  在媒体曝光“孕妇不孕案”之后,曾有说法说上海卫生局打算将长江医院关门,但王彤否认了这一说法,“我们很想通过对长江医院的处理来教育和震动其他民营医院,但是,我们很难找到处罚依据。”王彤说。长江医院院长瞿菊芳则称:如果因为收费问题将医院关门,那么上海的民营医院差不多都该关门了。

  此外,王彤认为,媒体报道中把叶雨林案称作“孕妇不孕”有失偏颇。因为根据专家意见,叶雨林就诊时怀孕仅19 天,临床上尚无法检查出患者是否怀孕。在王彤看来,诊疗不当、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现象在许多医院都存在,对于长江医院而言,媒体渲染的“孕妇不孕”才是“致命伤”。

  作为上海市民营医院主管单位之一,上海市卫生工作者协会也对叶雨林案备加关注。不过,该协会民营机构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卫东称,不能因为这起个别事件就将长江医院“一棍打死”,而是应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你可以去医院看一看,它还是很正规的,光上万元以上的设备就有几十台。”徐说。

  在上海市卫生局就叶雨林“孕妇不孕”事件的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后者违法设立麻醉科专业,并就此对长江医院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长江医院为此进行“整改”。据悉,叶雨林不孕事件被曝光后,长江医院院长朱竞竞光和副院长黄美娟分别被免职。长江医院院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其麻醉科专业目前已经获得批准,并重新开展对病人进行手术治疗。

  按照长江医院“整改书”上的说法,此事之所以发生,原因在于“个别医生在利益驱使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所致。而长江医院院长瞿菊芳承认,该院医生的收入是与其开单量“挂点钩”的。记者从一位在长江医院工作过的医生处得知,事实上,该院医生的收入其实与他们为医院创造的效益成正比,有的医生每月奖金在5万元以上。早期的长江医院尚属一所综合医院,该医生由于不从事不孕不育治疗,月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后来长江医院把该科目在内的其他多数科目砍掉,仅保留了赢利能力最强的“不孕不育”治疗。

  “这种行为(指叶雨林不孕事件,本报记者注)究其根源是民办长江医院的趋利机制所致”。上海市卫生局的调查报告中指出。

  对于“叶雨林不孕”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一直关注事态的发展,他称,长江医院医生给叶雨林的治疗已经跟医学无关,“这不是‘诊疗不当’,而是一种严重的欺诈行为”。

  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早在2003年初,成立不久的长江医院就曾因患者举报被虹口区药监局查处,当时这所医院被抽查的19种药品中有16种被认定是假药、劣药。长江医院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巨额广告带来什么?

  广告的投入产出效益在降低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的调查,到长江医院就诊的患者当中,九成以上是外省市人,他们往往是看了电视和当地媒体发布的医院医疗广告后“慕名而来”。

  长江医院是上海民营医院的一支新军,其正式名称是上海市虹口区民办长江医院,2001年7月经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批准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正如上文所述,刚成立时,这家医院其实是一家综合性医院,后于2004年改为不孕不育专科医院。

  作为2002年新成立的一家民营医院,与多数同行一样,长江医院主要靠医疗广告打开市场。这家注册资金仅500 万元的民营医院,成立以来每年在电视台投放数千万元的广告。

  巨额的广告投入造就了长江医院“送子神话”的同时显然也带来了风险。据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公众对医疗广告的认同度越来越低,广告的投入产出效益也在降低。比如,上海一家较大的民营医院曾作过计算,以前花费300元广告费就可以拉来一名病人,现在则要500元才行。“也就是说,现在这家医院,医院至少要从这名病人身上赚500元钱,才刚好与投入的广告找齐。”

  徐卫东称,对于长江医院大量投放广告的风险,他早就提醒过对方。“广告投入那么多,资金压力就会大,医院除了病人没有别的收入来源,这样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长江医院是否能度过这场危机?新调入的企划部助理潘荣充满信心,原因在于前几年通过媒体树立的良好口碑以及投资人“百折不挠”的决心。在潘荣看来,“孕妇不孕”危机之所以发生,主要在于医院的“危机公关”能力太差。

  投资者何人

  为免税,长江医院已经变成了一家“新医院”

  长江医院的投资人,即上海远馨医药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詹万龙、林梅兰夫妇,在业内一直以行事低调闻名。事实上在沸沸扬扬的“孕妇不孕案”报道中,医生、院长纷纷出场。但詹林二人却一直未曾走上前台,尽管他们才是这家民营医院的真正操控者。

  据《市场报》报道,詹万龙最早以性病游医起家,后来承包医院科室,发了财后投资办医院。

  一位业内人士称,这其实是一些莆田籍民营医院投资人的基本发家逻辑。一个业内公认的说法是,这些人大都没有行医资格,文化水平很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民营医院的主体。

  就工商注册资料而言,长江医院的投资方一直显得扑朔迷离。成立之初,长江医院由詹万龙个人(持90%股份)与上海远馨医药公司(持10%股份)联合投资,而事实上,上海远馨公司实际也是林詹二人所开,其中詹为董事长,林是法定代表人。2005年7月,开办三年后,长江医院变更投资,吸收长江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股东,增资1000万元。不过,记者发现,后者的法定代表人仍是詹妻林梅兰,这意味着,长江医院仍牢牢掌控在詹氏夫妇手中。

  今年年初,长江医院由上海周家嘴路上的835号搬迁至515号,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名称也由上海市虹口区民办长江医院变为上海长江医院,执业从2006年始。也就是说,新的长江医院已经脱胎出来,已经成为一家全新的医院。一位业内人士称,这样一来,按照民营医院的有关政策,2002年开业的长江医院,又可以重新享受三年的免税待遇。“这是许多民营医院的一贯操作手法。”这位人士说。

  有知情人士称,长江医院在全国其实有多家,相互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进入上海之前,詹万龙曾在外地开办医院,做大后转战上海。事实证明,这是极具战略意义的一步,因为上海的区位优势,长江医院刚刚开办,尽管日初诊量仅为100 人左右,但年收入却很快高达5000万元。而刚刚投下的广告更是打开了市场。“如果不是此次媒体危机,长江医院本来要迎来健康发展期。”潘荣说。曾经在一家公立医院做过副院长的瞿菊芳透露,因为“孕妇不孕事件”的负面影响,长江医院的日门诊量由上百人降至二三十人。

  提起詹氏家族,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记忆犹新。8年前,王海打假直逼性病游医,并向詹氏家族代表詹国团宣战。当时,王海和他的伙伴们到多处性病诊所看病,几乎没有例外地均被查出了“毛病”。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海坦言,当年的行动尽管对詹氏家族打击很大,但并没有伤其筋骨。8年来,詹氏家族的事业越做越大,由性病游医进入医院科室,最后堂而皇之地开办医院,甚至变成某些地方招商引资的座上嘉宾。与此同时,不孕不育广告也从电线杆转到了电视、报纸上。“医疗欺诈行为正在变得日益产业化。”王海说。

  至于“孕妇不孕”案,在媒体曝光之后,被告长江医院近期分别与原告叶雨林夫妇、唐利梅夫妇“庭外和解”。叶雨林夫妇被一次性补偿20万元,这笔钱包括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小孩出生前,叶雨林曾担心因为治疗期间的药物和做过的治疗而影响胎儿的健康。

  在签字之前,叶浩魁曾经犹豫,“我们知道,最好是让法院判,这样我们会更理直气壮一些,”他说,“可是,我们发现,律师和法官好像都不支持我们打下去了。”而将孕妇唐利梅诊为“不孕症”的专家何玉侠,据瞿菊芳院长向本报透露已在半个月前被院方辞退,原因是“找她采访的媒体太多”。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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