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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调整婚检制度应该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55 新桂网

  据《新京报》3月1日报道,民政部门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日前透露,中国正考虑调整婚检制度。该官员称,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婚检制度,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新规定文本。

  因为社会上对“婚检”是否应该强制、是否应该免费等问题一直议论纷纷,有关部门回应民意,对目前备受关注的婚检制度进行调整是必要的。但是,笔者认为调
整婚检制度应该谨慎。

  从实践来看,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日益显现,特别是一些疾病如果不能及时检出,今后新生儿病残比例可能大幅上升。为此,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或者正在酝酿强制性免费婚检的做法。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地方出台法规恢复“强制婚检”合情但不合法。的确,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把结婚、离婚这类民事行为的权利还给个人;地方如果收回权力,就明显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当初,我们实行的是强制婚前检查。但是由于人们对于这一规定造成的诸多问题意见很大,专家们也呼吁修改,所以在2003年就将这一规定取消,代之以自愿婚检。这在当时,还被称赞为立法机关能够倾听民声,从善如流的表现。

  其实,当初人们之所以对强制婚检意见强烈,主要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借婚检进行乱收费,有的地方竟高达上千元,有些人借婚检刁难当事人,更恶劣的是有人借婚检侵犯当事人的人权及隐私。面对人们的诸多意见,立法机关并没有全面考虑人们之所以反对有关规定的具体原因,就在“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名义下,匆匆废除强制婚检。而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又出台婚检政府补贴政策,进行强制婚检(虽然是免费的),这不但有违反法律之嫌,也不能避免侵犯人权的问题。但是如果不修改,就不能有效地减少新生儿缺陷、保证国民素质。有关部门在这里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这就是我们在修改法律法规上的一个误区:一旦社会上出现对有关规定的众多意见,就匆匆的进行修改,而不去认真思考人们为什么有意见的真正原因所在。结果是虽然可能会解决旧问题,但是又产生了新的更大的问题。

  取消强制婚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对我们的有关部门是一个教训,提醒人们在修改法律法规时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权衡利弊,切不可匆忙的修改,否则就会进退失据。事到如今,笔者并不反对调整婚检制度,但笔者很期望,有关方面的视角宽一些,不要只把目光盯在“新生儿病残比例”之上,而应该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包括以前的强制婚检中的乱收费、走过场等问题。

  (马国川)编辑:马骎作者:马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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