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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旅游机构进场要多交5万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1: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国际旅游天地”招商方称提高门槛是为保障游客权益

  本报讯记者许静报道:位于广州以太广场的“广州国际旅游天地”(以下简称旅游天地)就快要正式开业了,但记者昨天从正在招商中的旅游天地却了解到一件“怪事”,同样是进场经营,外地旅游机构要比本地旅游企业多交5万元的“经营保证金”。

  交保证金限经营

  广州国际旅游天地是广州以太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推出的一个旅游推广平台,是集旅游咨询、旅游服务、旅游购物、餐饮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旅游集散中心,计划于今年4月份正式开业。据了解,旅游天地不仅有广州市各大旅行社、订房中心等旅游企业,还将吸引外地甚至境外的旅游机构进驻。

  对外地旅游机构,旅游天地专门制定了一份长达5页的《广州国际旅游天地外地旅游机构入场须知》,《须知》除了对进入广州国际旅游天地的资质认定、申请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还严格限定其业务范围,原则上只能开展本地旅游宣传、推广及咨询业务。

  《须知》规定,外地旅游机构如果要展开经营活动,除了要在本地办理工商注册,还必须要交纳经营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交纳保证金以后,经营范围也仅限于经营本城市或景区(点)门票、酒店、餐饮、交通预定等旅游配套服务。

  规避风险是目的

  为何唯独对外地旅游机构条件苛刻?旅游天地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旅游经营行为很难跨地区管理,提高对外地旅游机构的门槛是为了让游客权益更有保障。

  外地旅游机构组织旅游活动有哪些风险呢?据了解,由于旅行社是属地管理,本地旅行社在管理部门都有质保金,一旦发生问题还有保障,而外地旅游机构在广州没有备案,旅游又是先交团款后出团,出现问题很难查处。

  旅游天地负责人表示,既要给游客提供咨询和出游的方便,又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所以旅游天地用这个变通的办法:收取保证金,同时限制外地旅游机构的经营范围,保证金可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用作对游客权益的补偿。

  但有市民同时提出质疑,5万元保证金真能保证经营质量吗?有市民提出,万一发生卷款情况怎么办?由企业收取保证金,对市民能有多大的保障?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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