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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催生新农村建设新要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3月2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将有两方面的重大改革:一是继续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实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其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全面展开。林权制度改革被专家认为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福建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国家林业局将借鉴福建的成功经验,在全国加以推广。记者今天就福建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以及深化改革的思路专访了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

  黄建兴说,2003年开始的福建林权制度改革,与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相吻合。从林改实践看,林改影响着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建设新农村的内容十分相符。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吸引了林业内外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促进了林业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的发展。

  黄建兴介绍说,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福建的造林由过去的“要我造”变为现在的“我要造”,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全省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3年的不足50 %上升至2005年的80.7%,造林面积是往年的翻番;“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林农的自觉行动,森林火灾、盗滥伐林木现象大幅减少;林产业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迅速发展。全省林业总产值由2003年的72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920亿元。通过林改,林农成了集体山林真正的主人,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使林农不离家门就能实现增收致富的目标。去年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民从林业发展中获得收入已占其家庭收入的一半。同时,通过降低起征价、减免税费、实行木竹产销见面、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全省年还利于民、反哺林业达18.58亿元,对改善林区农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林改,还改变了福建农村的村容村貌,推动了乡风文明。黄建功立业兴说,一些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加快了农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同时,林改有效解决了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使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干群之间和谐相处。如邵武市家塘镇铁罗村从“上访村”变为稳定村,永安的桂溪村由“赌博村”变成“文明村”。

  通过收取适当林地使用费和参与现有林的收益分成等,普遍使村财增收。据粗略统计,福建林区每个村集体每年从林业的收入可达3—5万元,主要林区县达10多万元,沿海地区平均每个村也在万元以上,永安市每年收取林地使用费达到2750万元,平均每个村12万元。不少村把村财增收的钱用于乡村自来水、道路、绿化等建设,有效改变了村容村貌。如永安市西洋镇利用林改二次分配资金修建了乡村道路硬化30公里、3个村修建了骨灰堂、9个村修建了公益性公墓、2个村新建了自来水。邵武市上坪村由“三不通”实现了电通、路通、电话通,还喝上了自来水,生活条件大有改观。

  在谈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时,黄建兴显得特别兴奋,他说,“十一五”福建林业发展重点要走好“三步棋”:

  第一步,完成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改革主体工程。这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基本完成,两年完善提高”的要求,严格标准,扎实做好检查验收、攻坚扫尾和整改完善工作。

  第二步,实施以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林业保护体系。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森林“三防”长效机制,确保资源安全。二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网络化、专业化、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便民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从资金、法治、科技保障入手,构建林业三大支撑体系。

  第三步,以对外开放带动产业升级。这一方面,要加强软环境建设,发挥政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功能,创造产业发展的宽松环境。另一方面是要加快“两区一中心”建设。就是莆田秀屿港木材除害处理加工区和全国唯一的对台林业合作实验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福建将以此为载体,密切两岸林业经贸联系,主动承接台湾林业产业转移,从产业入手,带动林业全方位的合作交流。试验区的布局拟以三明为中心,辐射南平、龙岩等主要林区。我们提出实验区建设“五年对接、五年合作、五年超过”,争取用15年时间,赶超台湾林产业

  黄建兴最后说,走完这“三步棋”后,福建林业生产关系将进一步理顺,林业生产力将进一步发展,更多的社会生产要素将向林业集聚,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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