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定立新规禁用网络语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27 北京晚报

  根据昨天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今后如果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会被判定为违法行为。详见第34版

  网络编辑:李亚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