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车祸目击者被判刑10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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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2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陈新)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的目击者曾某,竟于事故当场和肇事司机梁某就封口费达成协议,然而在看到死者家属悬赏的高额赏金后,又几次勒索肇事司机梁某,但终因封口费不及赏金诱人,而向公安机关告发。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贪心而又自作聪明的目击者曾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被要求退还被害人梁某1.24万元。而司机梁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实习编辑:杨嘉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