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未经公示学生可以拒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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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40 深圳晚报 | |||||||||
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做到“六公开” 收费未经公示学生可以拒缴 本报记者刘旭灿实习生吴岚报道昨日下午,国家教育部召开全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领导讲话,对实施“阳光工程”进行再动员和
在谈到违规招生和“招生收费”问题时,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指出,各高校严禁隐瞒招生计划,不得违规招生,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各项考试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要公示,未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遇到违规收费可向有关部门投诉。闫小培则强调,各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和社会的各项承诺,对于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及收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个人的责任。她还谈到,要充分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对监考工作实行聘任制、培训制、轮换制和奖惩制,把监考业绩同教师的评优评奖、职称职务晋升挂钩。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考场发生事故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在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的问题上,闫小培要求市、区、各学校利用电子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对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