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双亿”企业可享海关上门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40 深圳晚报

  海关人士解读“客户协调员”制度

  “双亿”企业可享海关上门服务

  本报记者沈敏报道本报昨日报道了“客户协调员”制度试点企业增至60家的消息,很多企业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该制度,为此,记者专访了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于绍起处长。

  据介绍,“客户协调员”制度是指深圳海关委任客户协调员,以轮换驻厂式管理等方式,与联络员、联系人协调配合,解决企业通关疑难问题,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对企业实行专门化服务和个性化管理的海关监管制度。

  于处长表示,目前深圳海关对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实施“客户协调员”制度管理:一是在深圳海关注册登记,年度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二是在深圳海关注册登记,年度纳税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此外,对于一些纳税或出口额虽未达到这两个条件,但经海关审定,也可将其纳入实施“客户协调员”制度管理。

  据介绍,目前已有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60家企业成为深圳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深圳海关向这些企业派出的客户协调员必须双人作业、定期轮换,每周至少一次前往企业实地了解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