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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小店”将涌现街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40 深圳晚报

  三类外资商业企业审批权正式“下放”,21家外资商企昨日获批复

  外资“小店”将涌现街头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从昨天起,三类外资商业企业审批权正式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记者从市贸工局获悉,审批权下放首日我市有上百家外企在服务窗口咨询相关事宜,
共批复21家外资商业企业,并收到12家企业的申请材料。市贸工局外商投资管理处处长胡晓清表示,这为外资加快进入深圳商业领域开辟了“直通车”,特别是对单一店铺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零售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后,外资转向投资更多的中小型卖场甚至便利店,类似7-11等便利店和外资社区店预计将在深圳迅速撒网布点。

  外商投资零售业门槛再降

  根据《关于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等七类企业的通告》,从昨天起,除涉及特殊种类商品(钢材、贵金属、铁矿石、燃料油、天然橡胶等重要工业原材料,以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17、18条规定的商品)以及以特殊方式经营(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销售)的分销业务外,其他从事分销业务的商业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所在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商务部备案。自今年3月1日起,商务部将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绝大部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下放到地方的审批权包括: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且店铺数量不超过3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30家的零售企业;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店铺数量不超过5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50家的零售企业、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零售企业等。

  据了解,此次简化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程序,将地方审批的权限从以往的单店面积3000平方米扩大到5000平方米,尤其是取消了对300平米商业店铺的限制。不过,对于单店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业店铺,审批权限并没有下放。审批权下放后,外资变更业务范围仅需要30个工作日,比部里时间缩短2/3。外资加紧“抢滩圈地”

  据最新统计数据,2005年深圳外资投资商业的速度加快,审批权的下放将对深圳零售业格局产生较大影响。自对外资零售业开放后,外资大卖场并没有快速进入深圳的重要原因就是审批权太繁琐严格。商务部规定,外资大卖场去年只放开到省会城市,今年才可以开进地级城市。而昨天新政策的开始实施,则意味着外资中小型超市、便利店将在深圳异军突起,未来外资零售业将会把竞争焦点集中在中小规模超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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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种外企审批权月底下放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继国际货代和外资商业企业这两类企业审批权“下放”之后,外商投资的简化审批程序将进一步简化。记者从市贸工局获悉,今年3月31日起,印刷企业、无船承运企业、建筑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道路运输等5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商务部也将委托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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