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政协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20:53 桂龙新闻网

  1、问:《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有何重大意义

  答: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

  的一项重要部署。《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
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肯定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出的重大贡献,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意见》,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问:《意见》有哪些新提法和新精神

  答:这次中央颁发的《意见》,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有许多新提法和新精神。比如:《意见》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指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提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还比如:《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条原则,明确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等。《意见》还有不少新内容、新精神,需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

  3、问:《意见》对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强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二是明确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三是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是在明确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形式的基础上,规范了协商的程序。

  4、问:《意见》对积极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确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二是明确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指出它既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三是在规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的基础上,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四是规定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来源:新华网选稿:王香菊

  本文共2页[1][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