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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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1:49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魏华兵 据新华社南京电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在南京召开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要求的“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06年中央编办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督查力度。这四项措施为:一是在乡镇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做到定编到人。二是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纳入乡镇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用好“12310”举报电话,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查办。四是协调地方组织部门将确保“5年内只减不增”目标纳入县乡党政领导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据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司长于宁介绍,2005年中央编办会同中纪委监察部、中组部、财政部等部委曾对河北等10个省区市的101个乡镇进行了联合督查,感到守住“5年内只减不增”这条底线不容乐观。中央四部委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的抽查发现,乡镇人员“出口”不畅,“进口”压力大,很多乡镇上一轮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仍依附在乡镇。减人渠道不畅,而增人的名目却很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