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不当赔2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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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01 海峡都市报 | |||||||||
N《武汉晨报》供稿 本报讯 妻子因医院输血不当感染艾滋病,丈夫也被查出患有艾滋病。近日,湖北蕲春县法院判令惹事医院赔偿周老夫妇29万余元。 1996年,家住蕲春县的胡老太因患胆囊结石入住蕲春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失血
蕲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违反卫生部颁布的采供血和艾滋病检测有关规定,输血时,没有采供血许可证、供血人员的健康档案,且未提供艾滋病抗体检测报告,甚至供血与配血试验不是一人。被告不能提供供血者的详细情况,又不能证实血液质量与胡某感染之间无因果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推定医院的输血与胡某感染艾滋病毒有因果关系。而周老汉是胡某的合法丈夫,医院又未举出其他感染途径的证据,同样可以推定周某感染艾滋病毒与医院输血有因果关系。但因周某不是医院直接输血所致,应与胡某区别对待。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蕲春法院遂判决被告医院赔偿胡、周二人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