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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配厂修车熏死隔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31 新晚报

  哈报网讯(贾晋璇卢仲楠记者陈云朋)为图修车方便,在酒店旁边租房,结果汽车尾气渗入酒店,致使1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近日,市法院终审判决,修配厂、车主、酒店业主按8:1:1的比例赔偿死者家属88413元。

  去年3月初,哈尔滨市出租车司机李某承包的捷达出租车发生燃烧事故,李便将车送到朋友吴某某的汽车修配厂修理。因车子损坏严重,需要长时间修理,修配厂活儿又多,地
方不够,吴便联系李将修配厂旁边的一个车库租下来,专门用做修车之用。这个车库紧邻着某酒店,属该酒店业主王某所有。去年3月27日,吴的修理工程某将车点火后进行研磨,然后离开了车库。第二天早8时,隔壁酒店的员工一上班就发现借住在酒店阁楼上的于某和另外两名员工昏迷不醒,随即将3人送往医院抢救,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得知,因汽车研磨的时间较长,排出的尾气便从车库墙壁上的孔洞渗入到一墙之隔的酒店阁楼里。那个渗入尾气的孔洞是酒店和车库之间动力电线的穿线孔。

  于的父母将李、吴、王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赔偿责任应由吴承担,并且是主要责任,其承担的赔偿比例占全部赔偿金的80%。李作为车辆所有人及车库的租赁方,承担10%的赔偿比例。王作为酒店和车库的所有权人,应对于的死亡承担责任,亦承担10%的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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