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小学教师 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每5年为一周期,从2006年开始,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年均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2学时。记者昨天获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将开始施行。 据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5种类型,分别为: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学历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新课程培训。
据介绍,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或者未经同意中断按规定必须参加的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由所在学校取消其职务聘任资格,或者延缓其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