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农资坑人 通辽市87名农民获赔54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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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45 北方新报 | |||||||||
新华社消息在使用了不合格农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后,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的刘长海等87名农民经过几年的法律诉讼,近日终于拿到了547927元赔偿金。 据介绍,2000年9月,为了种植大棚蔬菜,红星镇的刘长海等87名农民分别从红星塑料商店购买了吉林市塑料厂的“飞龙”牌聚氯乙烯防雾无滴棚膜。使用后,他们发现大棚棚膜出现异常现象,给蔬菜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就及时向科尔沁区工商局消协反映情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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