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30元赔款被处罚9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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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47 现代快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因撕碎30元人民币,被罚了9000元。此事引起读者强烈关注。大多数读者都认为,由于事件中双方经济实力悬殊,事件体现了贫富之争。 2月24日下午,广州西华路金平广场对面,佛山来穗打工的女子廖某骑一辆装有两大桶潲水的单车与周女士的私家车相撞,自行车在崭新的私家车上划出一道长痕。
周女士当即要求廖赔偿200元。但廖某掏空钱袋总共只有30元零6角,却被周女士一气之下撕碎。周女士事后表示,当时围观者几乎是一边倒站在廖一方,她“气晕了”,才撕碎了30元人民币。接到围观群众报警后,越秀警方对周女士做出罚款9000元的决定。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张凤良说,周某“撕毁的虽然是人民币,但撕碎的却是别人的心”,其行为昭示着一种穷富之间的心态对比。 政法系统和法律界有关人士则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不懂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