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抢包 拒捕砖砸民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2:5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军伍实习生田林)一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后两次抢夺两名妇女的挎包,在拒捕时还用砖头砸向民警,近日,该犯罪嫌疑人江丰(化名)被唐山市路北区检查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2006年1月9日下午3时许,江丰从丰润家中骑蓝色新世纪牌125型摩托车到唐山市区,伺机寻找单身行走的女性为目标实施抢劫。半个小时后,在路北区华岩路与翔云道交叉口
第一次抢夺成功后江丰并未满足。20分钟后,他又在华岩路和大学道交叉口处,见到王某骑自行车从南往北行驶,便又从后面减速凑过去,用左手抓起王某自行车前车筐内装有价值97元物品的挎包。因为包带在自行车车把上绕着,江丰用力过大,还险些将王某拽倒。抢到挎包后,江丰连忙向北逃去。 巧的是,这一幕正好被开车经过此地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实习民警李国栋发现,李国栋毫不迟疑地加大油门在后面追赶,一直追到了新城子村口。江丰见骑摩托车逃不掉,忙丢下车窜入胡同,李国栋见状也下了车只身追进胡同。江丰见李国栋追到近前,便从地上拣起砖头,骂到:“再追我就砸死你。”见李仍然追赶,便把砖头向李砸去,李国栋一偏头躲开了,江丰见状又拣起一块砖头向李砸去,李再次躲开。正在江丰第三次拣起砖头之际,李国栋上前将他扑倒在地并抓获。 江丰抢夺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已由涉嫌抢夺罪转化为涉嫌抢劫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请任女士领取线索奖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