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3名非执行董事被新加坡法院处以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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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00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从中航油集团公司了解到,新加坡地区法庭3月2日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3名非执行董事作出罚款决定。 2月21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财务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区法庭
3月2日,新加坡公司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3名非执行董事,也因在救助新加坡公司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向新交所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分别处以罚款。 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说,3名非执行董事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为了救助新加坡公司在无意中犯了错误。3位非执行董事为拯救与重组新加坡公司做出了贡献,这些负责的行动和努力可视作他们对处理新加坡危机时缺点的补救措施。 新加坡公司前总裁陈久霖的判决将在下一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