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禁医疗广告使用100%治愈等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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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朱国荣报道 “性病100%治愈”、“祖传秘方治乙肝”,这些广告语今后不能在媒体上出现。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如发现虚假医疗广告,将立即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即日起至6月底,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因虚假医疗广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法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市虚假医疗广告集中在性病诊疗活动、传染性疾病秘方治疗、母婴保健专
在即将展开的专项整治中,本市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监控未经出证或超出《医疗广告证明》核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等。此外,申城将重点查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据透露,对于违法所得超过3000元或给患者造成伤害的情况,有关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医疗机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撤销其《医疗广告证明》文号,1年内不受理其医疗广告申请。 通过专项整治,重大恶性虚假广告将在本市主要媒体基本杜绝,严重违法行为会得到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