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幼儿园体罚四龄童 家长索赔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13 辽沈晚报 | |||||||||
本报葫芦岛消息(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4岁儿童从幼儿园回来后,家长发现身上有伤,孩子说是被老师打的,爷爷奶奶以孩子名义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小文(化名)家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望海寺,父母10年前就在深圳打工。 起诉书中称,2005年4月,小文从幼儿园回来后,爷爷奶奶发现小文的手上、耳朵以
日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小文的爷爷奶奶认为幼儿园老师打了孩子,并当庭提供了在家里询问孩子是否被老师体罚的录音证据,并把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提高到5万元。而幼儿园对此矢口否认。由于案件比较特殊,法庭当日没有做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