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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幼儿园体罚四龄童 家长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13 辽沈晚报

  本报葫芦岛消息(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4岁儿童从幼儿园回来后,家长发现身上有伤,孩子说是被老师打的,爷爷奶奶以孩子名义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小文(化名)家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望海寺,父母10年前就在深圳打工。

  起诉书中称,2005年4月,小文从幼儿园回来后,爷爷奶奶发现小文的手上、耳朵以
及阴部有青紫伤痕,孩子说是幼儿园老师打的。爷爷奶奶领小文去医院看伤,被诊断为阴部有明显外伤。而幼儿园拒不承认老师打过小文。小文的爷爷奶奶认为,幼儿园的行为给孩子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伤害,孩子至今噩梦不断,身体极差,要求幼儿园支付孩子医疗费663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日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小文的爷爷奶奶认为幼儿园老师打了孩子,并当庭提供了在家里询问孩子是否被老师体罚的录音证据,并把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提高到5万元。而幼儿园对此矢口否认。由于案件比较特殊,法庭当日没有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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