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吉祥物会徽征集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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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3:2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将于2006年秋季在美丽的仙女湖畔——新余市举行。新余市是一座新兴的花园式城市,江西的“钢城”和重工业基地,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城市环境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江西省园林城市……仙女湖是神话故事“七仙女下凡”的发祥地,是江西省惟一的湖泊型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
为把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办成有特色、有品位的体育盛会,充分体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有机融合,特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吉祥物、会徽、会歌以及宣传画。 一、设计要求 1、吉祥物:构思新颖、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体现江西省及新余市的特色和特点。设计可抽象、具象,亦可多种组合。并给吉祥物取名。 2、会徽:富有创意、富有特色、富有动感、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机地将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和新余的双重含义寓意其中。并附文字说明。 3、会歌:主题明确、雅俗共赏、易于推广,类型与形式不限,时间长度在2分半钟至5分钟之间。会歌需提供歌词文字稿、五线谱或简谱曲谱,制作音乐样带(CD或MP3)。 4、宣传画:热烈、鲜艳、美观、大方,能展现新余美好形象,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 吉祥物、会徽、宣传画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 二、奖项设置 吉祥物、会徽、会歌各设入选奖1名,入围类5名;入选奖各奖2万元,入园奖各奖1千元。宣传画设入围奖6名,各奖2千元。 三、征集时间和评选办法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4月15日。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于2006年4月底在江西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四、相关事项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选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知识产权权益归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创作人享有署名权。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筹委会宣传和大型活动部(江西省新余市新闻出版局) 邮编:338000 联系人:贺先生 13979019966 E-mail:aa_2003@sina.com 李小姐 13879004536(以本次征集启事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