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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理6名违法犯罪当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4:50 深圳商报

  深圳昨召开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

  公开处理6名违法犯罪当事人

  1人被宣布刑拘,4人被宣布逮捕,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潘咏

  【本报讯】昨日下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会上,6名组织、领导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被公开处理,其中1人被宣布刑拘,4人被宣布逮捕,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李锋主持。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维稳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信访办等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悉,近年来,在深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一些群众为达到所谓“维权”目的,不怕违反法律规定,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他们有的堵塞交通;有的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有的组织超过5人的集体上访;有的甚至发展到暴力抗法,等等。

  采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去表达诉求,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能容忍的,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为了表明坚决维护深圳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治安秩序、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坚强决心,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此次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深圳,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坚决打击。任何诉求都必须通过合法的形式和合法的途径、手段来表达,决不能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是深圳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市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有效形式。

  谭国箱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深圳市社会大局稳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这是市委市政府长期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各行各业,全体市民都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积极支持政府依法打击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共同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促进深圳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发展。

  他指出,合理诉求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是没有正确行使公民合法权利的具体表现。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前提,采取违法过激的方式,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不仅得不到实现,相反还侵犯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甚至触犯刑法犯了罪。受到依法处理的6名组织、领导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的首要人员,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

  他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基本要求,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依法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同样,人民群众也要依法表达诉求。只有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合理合法的诉求才能真正得到解决,才能在我市形成一个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而采取堵路、非法示威游行、五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等手段来表达诉求只会使社会陷入一种无序的状态,依法治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谭国箱强调,各级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制定全年普法计划,让群众学会如何通过合法的形式,合法的途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要推行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等公益性活动,让百姓足不出社区就能及时学到法律知识、得到法律服务。

  他同时要求深圳各级领导干部要关心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及时排查社会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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