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血站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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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5:23 山西晚报 | |||||||||
以后献血时,请您带上身份证 本报3月2日讯(记者晋帅妮)卫生部颁布的新的《血站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据介绍,根据新《办法》省城已实行献血实名制、机采血小板无偿化,并降低部分血液价格。
3月1日起,太原市实行献血实名制,献血者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才能参加献血,而各个献血点须核实献血者身份后才能采血。据介绍,此举是为了防止有些市民采用化名频繁献血和不符合年龄要求的人献血,避免家庭成员、单位员工冒名顶替献血现象发生,维护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用血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方努力,太原市已在2005年9月实现机采血小板全部来自无偿捐献。不靠发放补助金,无偿捐献的血小板就能满足全市临床用血需求。而新的《血站管理办法》取消了有偿机采血小板形式,以后机采血小板只能依靠无偿捐献。 新的《血站管理办法》还为用血患者带来了好消息,血液中心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液中心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部分成分血价格因此下调,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由200毫升全血制成)210元,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由200毫升全血制成)100元;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其他血液项目收费标准不变。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