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郑州民警对“强乞”实行警告 反复纠缠可处5日以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5:59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昨日,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开始对在路上强行乞讨的乞丐进行“强乞警告”。

  昨天下午1时30分,记者跟随民警巡逻到金水路与东明路时看见一名十几岁的小乞丐拉着一女士的衣角要钱。巡逻民警见状立即上前阻止了该乞丐的行为。民警告诉该乞丐,从今年3月1日开始,《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
的方式乞讨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乞丐听后羞愧地低着头说:“我知道错了。”说完,一溜烟跑了。D

  线索提供 李先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