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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40万赔偿限额还可能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6: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本月28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一个人坐国内航班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航空公司赔偿40万元,加上保险公司航空人身意外险(最高限买2份,一份最高赔偿40万),一个人最高可获得120万赔偿。昨天,国家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袁耀辉表示,随着物价上涨、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40万元的责
任限额几年后可能滞后,因此还可能做出限额适时调整。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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