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立法请你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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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7:0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从立法部门此前披露的信息分析,济南市养犬管理立法将进行重大调整,基本的思路是变“限制养犬”为“协调养犬”;取消养犬许可,以免疫登记为切入点减少“狗患”;大幅降低初始登记费和收费标准。 生活日报3月2日讯(记者刘玉波)备受关注的养犬管理立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为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市政府决定对《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市政府法制办今天发布的公告确定,《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听证会的时间是2006年3月13日下午2:00—5:00;听证会的地点是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经十纬一路口)八楼会议厅;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有4项,分别是:关于养犬管理应该遵循的原则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如何加强养犬管理的问题;关于养犬管理服务费额度的问题;关于如何处理好养犬人与其他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 本次听证会代表总人数为40人,采取自愿报名和特别邀请的方式。其中,邀请济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20名,有关宠物饲养、疫病防治等方面的专家5名,通过自愿报名选定公民代表15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公民即可电话报名(82095700)。公民报名时需提供年龄、职业、地址及联系电话。经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将电话通知领取听证资料。 由于相关原因,市政府法制办今天没有正式公开发布《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听证稿)的详细内容。但从立法部门此前披露的信息分析,济南市养犬管理立法将进行重大调整,基本的思路是变“限制养犬”为“协调养犬”;取消养犬许可,以免疫登记为切入点减少“狗患”;大幅降低初始登记费和收费标准。 另据了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此前制定的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召开的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计划对《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也表示,2006年将修改《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等多项地方性法规,并保证地方立法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