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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半岁被遗弃 15岁少年告父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7: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华社郑州3月2日电只因生身父母长年不履行抚养义务,河南省宝丰县少年小豪(化名)无奈地将他们告上法庭。宝丰县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被告高某、刘某(女)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等各项费用180元,并承担小豪接受高中学历教育的学费。

  15岁的小豪是家中长子,目前读初中三年级。据了解,在他出生仅6个月时,小豪的父亲高某、母亲刘某便将其遗弃在家中,长期外出打工不归。

  十多年来,小豪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近两年来,由于爷爷、奶奶均已年过八旬,无力再承担小豪上学、生活等各项费用。2005年11月,在多次索要抚养费未果的情况下,小豪将父母起诉。

  宝丰县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其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原告小豪为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及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的权利。据此,宝丰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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