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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案件3个工作日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3月2日讯 (记者卓上雄 通讯员黄叶华)继龙华区人民法院成功试点后,海口市已决定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速裁法庭”,以让司法公正来得快一些。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效率”问题一直是诉讼当事人苦恼的焦点。为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龙华区法院2004年在我省率先试行设立“速裁法庭”,对大量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其中无争
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快捷的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争取当天受理当天审结,最慢的也不超过3个工作日。此举得到众多诉讼当事人的欢迎,并取得积极社会效果。

  为让更多诉讼当事人享受到这一司法改革的好处,海口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推广速裁法庭审判方式,并要求各法院年内开展工作。3月1日,我省第二个速裁法庭已在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成立。

  据介绍,速裁法庭适用于8类案件: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双方同意到庭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银行借贷案件;诉讼标的额为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无争议的民间借贷案件;争议不大的房屋租赁案件;争议不大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当事人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其他民商事诉讼案件。

  据有关规定,凡搭上速裁“快车”的上述案件,3个工作日内即可审结。同时,为了更加利民便民,速裁法庭还可以接受诉讼当事人预约,在双休日及下班后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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